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深圳市
司")。 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
公司由深圳市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以 式发起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 登 记 并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91440300279446850J。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79446850J。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欣旺达电子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UNWODA ELECTRONIC 英文名称:SUNWODA ELECTRONIC
CO., LTD.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 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2 楼 D 区-9 楼。 区、2 楼 D 区-9 楼;邮政编码:518108,电
邮政编码:518108 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监。
—— 第十二条【新增】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 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储能电池及储 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及销 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 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工业防护用品;劳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移动基站、 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液材 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储能电池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 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防护用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 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移动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 基站、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的研发、生产和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 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
置审批及禁止项目)。 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如下表。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深圳市欣旺 141,000,000 股,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权益作为发 份数、股份比例分别为:
起人出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1862.665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1,862.6656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的。 权激励;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活动。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转让给职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