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拟采取现金收购或者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上市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同时,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战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经过充分的论证分析后,交易双方认为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未成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采取现金收购或者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文亮
4、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4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7、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8、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节能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电子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软件开发,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具体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主要对手方为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张文亮 2,250 货币 45%
张文博 750 货币 15%
叶涛 750 货币 15%
李博 500 货币 10%
任晓昱 500 货币 10%
张文超 250 货币 5%
合计 5,000 货币 100%
事项已达成共识,并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拟采取现金收购或者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最终的收购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所对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作为参考并参考市盈率最终确定。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并分别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2018-134、2018-137、2018-140、2018-141、2018-153、2018-154)。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期间,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方式及重组方案具体条款、业务协同进行了反复协商和充分论证,并就关于本次重组的其他重要事项与交易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同时,组织团队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进场后积极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程序。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标的公司在公司未来业务协同等方面与公司发展协同性不是特别契合。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未就本次重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签署正式重组协议。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在坚持做好并提升公司传统主业的同时,继续在基于金库业务流程的第三方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方面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业务发展机会,同时积极寻找新的优质并购整合标的,促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过程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聚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