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及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正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刘正军先生。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正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正军先生深耕环保行业多年,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及行业发展趋势,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所需的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任总经理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符合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3 日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刘正军先生简历
刘正军,汉族,1967 年 12 月生,经济学博士,永清环保创始人、实际控制
人,拥有三十余年环保、能源行业深耕与企业管理经验,早年任职湘潭化纤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湘潭三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广东东莞恒发纸品公司董事长,1998 年创办永清集团,2004 年创立永清环保,曾任公司多届董事长、总经理并带领企业完成上市;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获“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等称号,深度参与环保产业政策研讨;凭借深厚行业积淀与前瞻战略布局能力,助力公司积极参与“净土保卫战”“无废城市建设”“人工智能+”等国家行动,为环保企业科技转型贡献自身力量。
截至公告日,刘正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刘正军先生控制公司股份 153,819,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82%。
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