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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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8,672,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9%)的股东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辉盛和”)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56,2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金辉盛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辉盛和 38,672,700 5.9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方式
司总股本比例
金辉盛和 6,456,221 1.0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注: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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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5日-2026年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金辉盛和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三)金辉盛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辉盛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二)金辉盛和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辉盛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金辉盛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