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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7 深市 永清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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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永清环保:关于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3、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桂林市越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新能源”)签订了《广西桂林平乐县二期 120MW 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交易对手: 桂林市越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 EPC 总承包合同

  签署时间: 2024 年 3 月 13 日

    合同标的: 广西桂林平乐县二期 120MW 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合同工期: 预计工期为 365 天。

    合同总金额:42,0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桂林市越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金源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二塘综合产业园东区小微企业园 17 号-1 厂房
    (二)与公司之间关系

  越盛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与越盛新能源签订《广西桂林平乐县30MW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0,500万元人民币。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和越盛新能源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目前越盛新能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一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 (甲方): 桂林市越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 (乙方):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名称:广西桂林平乐县二期120MW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二)项目名称: 广西桂林平乐县二期120MW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三)合同签署时间:2024年3月13日

    (四)合同总金额:42,000万元人民币


    (五)合同工期:预计工期为 365 天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等方式进行合同的支付。
    (七)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或附件)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技术和服务的高度认可,更是公司持续落实“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 战略布局取得重大进展的具体表现,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和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相关规则的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西桂林平乐县二期 120MW 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EPC 总承
包合同》。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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