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尤飞锋先生、陈学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就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况
1、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公司接受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或“控股股东)4亿财务资助,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或“子公司”)接受华峰集团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用于临时周转。
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快速融资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保证资金临时周转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华峰集团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借款方式,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用于临时周转,期限为24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市公司不提供相应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9.07%。2021年4月6日与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受了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同时,尤小平及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本次接受其财务资助并支付利息,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尤飞锋先生、陈学通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方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尤小平 79.6308%
2 尤金焕 8.1930%
3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2902%
4 尤小华 4.8861%
合计 100%
3、关联方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峰集团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
26,063,960,787.54元,净资产19,447,519,140.17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
1,701,066,397.02元,净利润2,836,478,018.55元。(未经审计)
4、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借款
2、资助额度:余额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
3、资助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3、用途:临时周转,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4、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市公司不提供相应担保。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虽然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发生额流水较大,但实际结算利率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能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促进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华峰集团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且发生额不超过10亿的财务资助用于临时周转,期限为24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市公司不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江苏超纤向华峰集团支付2024年7月-12月信息服务费18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