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2-11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 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8 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并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 479,878.29元(含利息)。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354,970,000 股减少至 354,760,000 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
(三)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月 30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5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2.2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8 元/股,并按《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10,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细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股票价格的情况,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无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中的离职人员以 2.28
元/股,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2】第 01530003 号),审验结果如下:
截止 2022 年 8 月 10 日止,康少君、辛尉两名激励对象已收到贵公司支付的
回购限制性股票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479,878.29 元,其中减少股本为人民币210,000.00 元,减少股本占减少注册资本的 100%。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本次变动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4,730,000 15.42% -210,000 54,520,000 15.3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240,000 84.58% - 300,240,000 84.63%
总股本 354,970,000 100% -210,000 354,760,00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