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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东方国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管连平总经理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工作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详 细 内 容 , 请 参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李正宁、梁俊娇、李侃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8,32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3%;实现营业利润-49,333.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08%;实现利润总额-49,289.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6.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636.14万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22,050.2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414.89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在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15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287.12元(不含交易费用)实施了股份回购并计划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同时公司2023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 2024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以上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4,300 万元。此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董事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投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为相关关联方,董事肖宝玉先生在相关关联方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肖宝玉回避表决本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屹通”)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屹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埔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为上海屹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共计17,5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上海屹通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授信额度及融资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以上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上海屹通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上海屹通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上海屹通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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