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8-03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7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管连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总数
378,538,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24%;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15 名,代表股份数
70,411,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709,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24%;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82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78,490,8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363,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8%;反
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9,989,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98%;反对18,549,2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51,862,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560%;反
对18,549,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44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78,515,8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388,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
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8,081,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56%;反对20,457,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49,954,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457%;反
对20,457,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43%;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8,538,84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70,41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金正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11.01、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9,966,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83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234%。
11.02、选举霍卫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9,966,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83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234%。
11.03、选举金正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9,966,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83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