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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2 深市 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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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ST 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4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8 月 7 日、2025
年 9 月 5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及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37、2025-045、2025-046、2025-058、2025-071、2025-076、2025-077)。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进展如下:

  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 2023 年修订《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布的《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 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系统推进《公司章程》等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内控制度体系,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筑牢制度保障。本次共完成 24 项制度修订与完善,其中财务管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子公司管理等 17 项制度已获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等 7 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同时推动全员参与制度学习与考核,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通过内训系统掌握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重点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与治理履职能力,为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奠定能力根基。

  3. 管理层系统总结前期内部控制整改成效,结合公司新修订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针对 12 月份年末结账及年度审计工作准备的关键阶段,对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配合年审工作高效推进为核心,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资产核销及子公司管控等关键环节行为,明确各层级责任主体与工作标准,保障年末结账数据真实准确、定期报告编制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定期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4.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第 10.4.4 条的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
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