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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5-02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1 人。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782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3、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行权价格:2.61 元/份。

    5、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 3,248.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3,533.9343 万股的 3.8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8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3,533.9343 万股的 1.9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6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3,533.9343 万股的 1.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4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天舟文化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授予/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61
元/份,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1 元/股。

    6、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之日起算。授权/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可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7、行权/归属安排

    (1)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2)归属安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归属条件

    行权/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归属: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归属的,不得行权/归属,应当由公司注销/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归属的,不得行权/归属,由公司注销/作废失效。

  9、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
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归属  公司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

      期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2)2024 年净利润实现盈利。

第二个行权/归属  公司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

      期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归属事宜。若各行权/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行权/归属,由公司注销/作废失效。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归属                100%                          0%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行权/归属;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行权/归属。激励对象未能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 日,公
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