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9 证券简称:晓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会议应表决董事 7 名,实际表决董事 7 名,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0,021,112.2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554,829.08 元。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程毅、周劲松、张伟、栾野、刘航、程冰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程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周劲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栾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刘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程冰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富平、朱永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赵富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朱永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徐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10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拟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标准如下:
序号 职级 基本薪酬(万元)
1 董事长、总经理 60-120
2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70
3 总监级 20-40
2.拟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执行标准如下:税后 5 万元人民币/年。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