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31 深市 英唐智控


首页 公告 英唐智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英唐智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英唐智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拟投资的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64,017,65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289,999,995.27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462,735.3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5 号)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 第 2-000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25,091.59          21,744.76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7,255.24

                    合计                                            29,000.00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说明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