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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1 深市 英唐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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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英唐智控: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2:3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庆周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新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6,907,1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05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9,968,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57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38,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8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34名,所持股份合计
6,93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268,9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76%;反对624,7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43%;弃权 13,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01,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32%;反对624,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22%;弃权13,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4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268,9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76%;反对624,7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43%;弃权 13,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01,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32%;反对624,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22%;弃权13,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4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129,8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43%;反对624,73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43%;弃权152,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14%。

88.7988%;反对624,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22%;弃权152,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98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129,8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43%;反对624,73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43%;弃权152,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1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62,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7988%;反对624,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22%;弃权152,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98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268,9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76%;反对624,7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43%;弃权 13,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01,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32%;反对624,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22%;弃权13,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45%。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039,4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1%;反对854,2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18%;弃权 13,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72,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4962%;反对854,2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3093%;弃权13,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45%。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5,900,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68%;反对990,3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933%;弃权 16,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32,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4918%;反对990,3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2705%;弃权16,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78%。

    8.审议通过《关于拟不提取2021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267,2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66%;反对623,4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35%;弃权 16,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99,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787%;反对623,4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835%;弃权16,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7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6,129,8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43%;反对621,73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25%;弃权15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62,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7988%;反对621,7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90%;弃权155,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422%。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65,946,0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42%;反对944,6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60%;弃权 16,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78,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1503%;反对944,6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119%;弃权16,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78%。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对760,83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58%;弃权 16,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62,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7988%;反对760,8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634%;弃权16,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78%。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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