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 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
嘉联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可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 2025 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 元/份调整为 24.8 元/份。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关联董事石晓冬、韦
余红、孙彤、刘玉清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速海外业务拓展,构筑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拓宽境外融资渠道,有效增强公司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公司拟在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向香港联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提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由董事会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以普通股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
美国境外发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决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最终发行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决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定价方式
本次境外上市股份的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市场认购情况、境外订单需求和簿记的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对象
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的发行对象包括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境外(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者,以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审批及境外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和超额认购的倍数来确定,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中签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或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的规定以及香港联交所另行豁免批准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引入 H 股基石投资者的资质和具体配售比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邀请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上市规则》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如有)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全部境外上市股份(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整体协调人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
上述发行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完成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以及履行香港联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程序后方可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在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及/或其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