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5-023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2 人。
华兴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华兴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 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徐继宏,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兴森科技等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5 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东箭科技、兴森科技、智光电气等 4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5 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17 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近三年均 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市场行情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2025 年度公司拟支付华兴的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费用预计 15 万元,
总审计费用预计为 80 万元。相比 2024 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生效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