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富技术”)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用地需求,公司拟与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新能源”)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10,700 万元购买赛尔新能源名下位于泰兴市姚王镇的土地、房屋构筑物。
(二)关联关系说明
赛尔新能源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四)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明确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明兰
注册资本:8,000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住所: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王路西侧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研究、设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唯一股东系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 YIP,WingNing。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赛尔新能源总资产 87,842.89 万元,净资产
51,438.95 万元;2024 年 1-12 月赛尔新能源营业收入 12,297.01 万元,净利润
538.53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赛尔新能源总资产 86,284.65 万元,净
资产 51,751.12 万元;2025 年 1-9 月赛尔新能源营业收入 8,699.63 万元,净利
润 312.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赛尔新能源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赛尔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主要为赛尔新能源名下位于泰兴市姚王镇王庄村姚王 1、2、3 组的土地、房屋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40910 号》,为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面积为 32,086.00 ㎡,土地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67 年 12 月 09 日止。
(2)房屋共 4 项,其中有 2 幢钢混厂房、1 幢砖混厂房、1 幢门卫房,均坐
落于泰兴市姚王镇王庄村姚王 1、2、3 组:
序 房地产名称 产权证号 结构类别 建成年月 面积(M2)
号
1 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 钢混 2016 年 22741.24
限公司-1 第 0040910 号
2 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 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 钢混 2016 年 22741.24
限公司-2 第 0040910 号
3 厂房 - 砖混 2015 年 2016.00
4 门卫房 - 钢混 2017 年 48.00
注:其中砖混厂房、门卫房未办理房产证。
(3)构筑物共 8 项,主要包含厂房装修、消防工程、综合管道工程等。
2、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中,除砖混厂房和门卫房无房产证外,其余均权属证明齐全,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砖混厂房和门卫房产权为其所有,无产权纠纷。目前公司三家子公司已租赁本次拟购买的厂房,租赁面积合计18,500 ㎡,本次拟购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未设立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
对标的资产(以下简称“评估对象”)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 241 号《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房屋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价值 9,540.11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评估价值为1,216.06 万元;综上,本次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的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 10,756.17 万元。
关于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之《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房屋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增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评估增值 5,706.57 万元,增值率 113.01%,
主要原因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增值所致。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账面值 3,720.33 万元,评估值 9,540.11 万元,评估
增值 5,819.78 万元,增值率为 156.4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增值的原因为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值较低且存在部分没有账面值的情况,且房屋建筑物建造时间较早,后续房产市场价格整体上浮,因此造成本次评估增值。
(三)评估事项的特别说明
1、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房地产名称 结构类别 建成年月 面积(M2)
1 厂房 砖混 2015 年 2016.00
2 门卫房 钢混 2017 年 48.00
本次评估范围内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持有人申报为准,最终面积应以房产测绘部门出具数据为准,如与本次评估的建筑面积有差异,评估值应做相应调整。产权持有人已就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作出了相关的承诺与说明,并已取得购置合同、建造合同和付款发票。产权持有人承诺该产权为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2、本次评估中,厂房 2 一楼、二楼、三楼已于 2025 年 10 月起租赁给公司
子公司江苏美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总面积为 12,000 ㎡。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
(四)交易价格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700 万元。本次资产购买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定价基础,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转让协议主体
甲方: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资产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王庄村姚王 1、2、3 组的土地、房屋构筑物:其中土地面积 32,086 ㎡,工业用地性质,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67 年 12 月 09 日止,土地使用权证为苏(2019)泰兴市不动
产权第 0040910 号;房屋包括 2 幢钢混厂房(面积合计 45,482.48 ㎡,产权证号
为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40910 号)、1 幢砖混厂房(面积 2,016 ㎡)、
1 幢门卫房(面积 48 ㎡);以及构筑物共 8 项(主要包含厂房装修、消防工程、
综合管道工程等)。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1、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 241 号《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房屋构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 10,756.17 万元(不含税价),经
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0,700 万元(以下称“资产转让价款”)。
2、乙方同意按照如下安排以现金对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
(2)全部资产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至标的资产所属国土规划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甲方已取得产权证书的)的过户变更登记。
(四)先决条件
本次转让取决于下列条件的满足:
(1)甲方就本次资产转让取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乙方交付相关审议文件;
(2)本次受让标的资产事项获得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3)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资产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书、付款凭证、红线图、厂房备档图纸、《不动产登记证书》、购买合同、发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以
及更名为乙方的相关权证资料;
(4)标的资产的权利负担、第三方权益已完全解除;
(5)标的资产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及其他关联交易;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或自有资金。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三年来公司持续推动面向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行业,在热管理材料、高端粘结材料和电化学材料三大应用材料领域转型发展的战略,并陆续于泰兴市设立及投资新项目。截至目前,公司的三家子公司已租赁本次交易标的的厂房,租赁面积占总产证面积的 40%左右,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考虑到对接并高效运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当地的资源优势,公司拟将集团内其他项目扩产地点设于标的厂区,并积极将厂区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引入驻厂,形成聚集效应,以提升集团管理效率,降低物流与沟通成本及整体运营成本。本次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