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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8 深市 东方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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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5-02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第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239,346,275.25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5,865,552.24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5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1,189,968.54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35.7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已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执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024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 2500374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5,865,552.2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27,778,234.59 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777,823.46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62,319,648.39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2,360,880.39 元。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
者分配的利润为负,加之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正处于重要的技术、产品更替节点。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授信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84,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31,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150,000 万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东方日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