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68,478,968.49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59,107,704.45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99,999,193.4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4,892,908.33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4,826,472.62 24,826,472.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8,478,968.49 188,063,014.38 180,779,025.33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3,598,637.86 90,326,325.72 70,050,206.27
营业收入(元) 1,353,161,818.05 1,636,256,356.79 1,619,492,335.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499,999,193.4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54,892,908.3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9,652,945.2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33,212,309.59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9,652,945.24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33,975,169.8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5.08%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除外”。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