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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5-02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14:00 在河南省博爱县文化
路(东段)18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军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119,302,87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7,543,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91,759,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3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77,207,6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7,543,5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49,664,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24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 同意 117,26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2903%;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652%;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67,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82%;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
1%;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66,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28%;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52%;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
0,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20%;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
1%;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67,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7%;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52%;弃权 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
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33%;反对 1,9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
1%;弃权 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71,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3%;反对 1,9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77%;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
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89%;反对 1,9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

9%;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87,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10%;反对 1,9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581%;弃权 36,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9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01%;反对 1,9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2%;弃权 36,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51,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06%;反对 2,0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28%;弃权 43,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56,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31%;反对 2,0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3%;弃权 43,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王东虎、张军政、杨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曲云霞、于江涛、赵威及一致行动人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 同意 57,62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401%;反对 2,3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550%;弃权 63,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7,62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1%;反对 2,37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5
0%;弃权 63,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阎重朝、常涛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6,839,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7%;反对 2,02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18%;弃权 66,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74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99%;反对 2,02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
2%;弃权 66,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