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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新开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4-053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或因离职或退休而不符合激励资格、或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公司决定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七)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九)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二)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十三)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四)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五)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六)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七)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公司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十八)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九)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十一)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十二)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55554 元(含税)。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2 股派 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应当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5.81-0.5055554-0.5-1)/(1+0.2+0.3)=2.54 元/股(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9.38-0.5-1)/(1+0.2+0.3)=5.26 元/股(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形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且未继续任职于公司(含子公司)而不符合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40.2750 万股,回购价格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0 万股,回购价格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加算利息

  P1=P×(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

  注 1: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注 2: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照三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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