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20,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93%,最高
成交价为 18.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89,172.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6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5 月
27 日、5 月 30 日、5 月 31 日、6 月 1 日、6 月 2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8,443,984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20,30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