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3、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
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5 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业绩考核指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6、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769,2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3,581,003 股后的总股本,即 397,188,2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9,718,824.3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已于 2024 年5 月 21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配。故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P=4.28-0.10=4.1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28 元/股调整为 4.18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