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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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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44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99,293.2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9,285,496.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928,549.66元,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7,471,962.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8,811,972.56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7,471,962.33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420,090,164股剔除公司目前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股份12,038,000股后共408,052,164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805,216.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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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72,994,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可分配股本总额因公司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10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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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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