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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5 深市 华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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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

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

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769,738.76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549,849.6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

本378,710,854股为基数,用2017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49,849.61元,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支出为11,361,325.62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

变化,则以本次利润分配总额11,361,325.62元为基数保持不变,倒算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金额(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017 年度,公司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为4850.84万元,交易内容为向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工业制

动器产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2018年与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周崎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017年度,公司与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4.90

万元,交易内容为对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2018年度对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

总额预计为不超过1,000万元。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与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曾志勇、聂璐璐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017年度,公司与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46.50万元,

交易内容为设备租赁、厂房租赁及原材料销售等。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对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1000 万元。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与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总体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2018 年度公司拟计划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

总信贷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

    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

现情况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江苏环宇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