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0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 月 27 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金通灵)关注到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的《投资者服务中心向南京中院提交登记金通灵案权利人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2024)苏01 民初 2864 号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
取金通灵案权利人名单,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向南京中院提交登记。
依据南京中院(2024)苏 01 民初 2864 号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权利
人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一)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股票(证券代码:300091);(二)
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
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股票(证
券代码:300091)。
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如不愿意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应当在南京中
院(2024)苏 01 民初 2864 号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期间届满(即 2025 年 2
月 5 日)后十五日内(即 2025 年 2 月 20 日前),向南京中院声明退出诉讼。
声明退出的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依法不视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告。
声 明 退 出 方 式 : 通 过 登 录 南 京 法 院 网 上 诉 讼 服 务 中 心
(http://ssfw.njfy.gov.cn)代表人诉讼平台提出,或邮寄书面声明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35 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庭;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25-83522174。
相关案件尚未开庭,经公司初步判断并基于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对预计负债金额
进行预估,预估数据已包含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5-001)中,但相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