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27.8 万股股份的
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93,795,738 元变更为人民币 396,073,738 元;公司总股本由 393,795,738 股
变更为 396,073,738 股。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创业板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14,260,979 股,发行价格为 3.88 元/股。相关股份已于 11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工作,新增股份已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396,073,738
股变更为 510,334,717 股。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创业板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393,795,738 股变更为 510,334,717 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393,795,738 元变更为人民币 510,334,717 元。
除注册资本变更外,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 5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5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393,795,738 元。 510,334,717 元。
第 7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 7 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
2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 10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 10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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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财务总监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 负责人。
员。
第 17 条 公司是由窦剑文、上海共同 第 17 条 公司是由窦剑文、上海共同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肖钦羡、陈继革、俞保平、张立刚、 公司、肖钦羡、陈继革、俞保平、张立刚、
侯龙、王镇岗、万劲松、秦晓卫、王珂、孟 侯龙、王镇岗、万劲松、秦晓卫、王珂、孟
钦贤、林学军、火欣、张晓红共同发起设 钦贤、林学军、火欣、张晓红共同发起设
立,各发起人均以净资产作价折股认购。 立,各发起人均以净资产作价折股认购。公
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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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式为:
(一)窦剑文
认购股份数:12,789,6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二)上海共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股份数:9,000,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
(三)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股份数:9,000,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
(四)肖钦羡
认购股份数:2,983,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五)陈继革
认购股份数:1,746,625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六)俞保平
认购股份数:1,600,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
(七)张立刚
认购股份数:1,487,575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八)侯龙
认购股份数:737,9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九)王镇岗
认购股份数:157,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十)万劲松
认购股份数:109,9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十一)秦晓卫
认购股份数:100,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
(十二)王珂
认购股份数:100,0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
(十三)孟钦贤
认购股份数:47,1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十四)林学军
认购股份数:47,1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十五)火欣
认购股份数:47,1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十六)张晓红
认购股份数:47,100 股
出资方式:货币及股权折股
第 18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18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 393,795,73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510,334,71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393,795,738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股 510,334,717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 19 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 19 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除外。
6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
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