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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 1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需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锡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徐锡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文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附件:

  (一)王岱先生简历

  王岱,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无锡豪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人行(无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江苏大区经理;现任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二)徐锡斌先生简历

  徐锡斌,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历任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申万宏源证券温州分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泰和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锡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锡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三)李晶晶女士简历

  李晶晶,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晶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