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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强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战略投资者朱华先生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4年7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与战略投资者朱华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吴强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朱华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31,500,000股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0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5.13%,转让价格为11.52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63,132,000元。

  202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5),对协议中的生效条款进行了调整。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报告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对协议中的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经吴强华先生与朱华先生友好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签署了《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吴强华(以下简称“转让方”)


  受让方:朱华(以下简称“受让方”)

    第一条 为维护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

议。转让方、受让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原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双方均不再基于原协议或补充协议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 双方确认,因原协议尚未实际履行,现经协商一致终止协议,不存在
任何未解决事项或争议。

    第三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无论是否签署新的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无约定
的由双方另行沟通明确。

    第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提交给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于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强华先生持有公司136,464,9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22.23%。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