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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8 深市 蓝色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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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1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068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19年4月3日的总股本2,384,390,5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551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红利8,000万元,送红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标转债”,债券代码:123001)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内,自2019年4月4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期间共计转股72,620,377股;同时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流程,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9,661,550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384,390,578股变动为2,447,349,405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47,349,405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分红8,000万元,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688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9419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537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68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7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00*****149赵文权

      3    00*****693陈良华

      4    00*****850孙陶然


      5    00*****365许志平

      6    00*****506吴铁

      7    01*****598李芃

      8    08*****903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08*****910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权激励相关行权价格,以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楼蓝色光标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媛、余红霞

  咨询电话:010-56478872、8871

  传真电话:010-56478000

    七、备查文件

  1、《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