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1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司”)持有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创”)100%股权,苏州中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创拟与山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山西鑫盛”)签订关于转让苏州中创持有的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江西彰明”)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标的股权的股转价格为0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创将不再持有江西彰明股权,江西彰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江西彰明截至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净资产为-20,047,043.07元,此次股权转让以苏州中创同意山西鑫盛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受让苏州中创对江西彰明所持有的22,899,098.87元债权中的2050万元部分为前提条件。
经各方协商一致,山西鑫盛同意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债权中2050万元部分,并将按照协议约定向苏州中创支付1050万元相应债权收购款。
上述债权中的2,399,098.87元部分,由江西彰明分三年向苏州中创偿还: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399,098.87元。
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江西彰明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中创对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尚
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富强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孙成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8CB4P5C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服务。贵金属收集、处置、利用;贵金属基础化学及金属化学物生产、加工及销售;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五金机电、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江西彰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50 51%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450 49%
合计 5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彰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山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 2550 51%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450 49%
合计 5000 100%
(二)江西彰明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5,307,047.40 72,455,884.00
净资产 -8,090,108.90 -14,964,160.79
负债总额 83,397,156.30 87,420,044.79
应收款总额 1,762,189.99 1,763,389.99
项目 2024年年度 2025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45,264.26 19,865,324.39
营业利润 -8,505,826.36 -6,871,433.27
净利润 -9,282,294.38 -6,874,05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8,713,985.68 -1,653,985.75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山西鑫盛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江西彰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各方一致协商同意,按照协议约定:
1、苏州中创将对江西彰明的22,899,098.87元债权中的2050万元债权,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西鑫盛,山西鑫盛应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苏州中创足额支付完毕。
2、其中的2,399,098.87元部分,由江西彰明分三年向苏州中创偿还: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399,098.87元。
3、山西鑫盛作为江西彰明的新股东,就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为江西彰明银行融资贷款担保,向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4、在反担保保证期限内,山西鑫盛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届满前向苏州中创主动提交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确保其公司净资产数额大于反担保数额。若山西鑫盛未主动告知其公司财务状况,或因财务状况恶化导
致公司净资产低于上述金额的,山西鑫盛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方式,以补足反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本次转让江西彰明51%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792.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7%,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