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5-02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9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剑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5,710,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87%。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6,465,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8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244,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024,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1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52,869,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0%;反对 2,50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2%;弃权 3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4,184,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589%;反对 2,50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94%;弃权 3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2,86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6%;反对 2,495,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8%;弃权 3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4,17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02%;反对 2,495,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62%;弃权 3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2,81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3%;反对 2,487,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0%;弃权 40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4,133,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13%;反对 2,487,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07%;弃权 40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2,81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4%;反对 2,512,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7%;弃权 3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4,126,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357%;反对 2,512,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36%;弃权 3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1,72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9%;反对 3,641,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1%;弃权 34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040,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276%;反对 3,641,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39%;弃权 34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93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27%;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5%;弃权 2,0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252,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54%;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40%;弃权 2,0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70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93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31%;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5%;弃权 2,0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253,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75%;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40%;弃权 2,0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93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31%;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5%;弃权 2,0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253,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75%;反对 3,7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40%;弃权 2,0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1,65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6%;反对 3,64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5%;弃权 4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965,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681%;反对 3,64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09%;弃权 4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王文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8,656,318 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970,90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02 选举王宗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0,144,313 股。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1,458,895 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尔康、赵奔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