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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4 深市 赛为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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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044          股票简称:ST赛为          编号:2025-02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起如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70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90,457,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8420%。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81,159,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6248%;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563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9,298,11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172%。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 566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10,090,4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321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44,0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7%;
 反对 1,764,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7%;弃权 649,1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676,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791%;反对 1,764,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4879%;弃权 64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12,1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64%;
 反对 1,793,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9%;弃权 651,9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644,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630%;反对 1,793,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7763%;弃权 65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08%。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13,0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74%;
 反对 1,792,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9%;弃权 651,9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645,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719%;反对 1,792,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7673%;弃权 65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25,1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8%;
 反对 1,756,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20%;弃权 675,9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657,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918%;反对 1,756,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4096%;弃权 675,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6%。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95,1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71%;
 反对 1,894,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6%;弃权 667,9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527,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035%;反对 1,89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7772%;弃权 667,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88,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284%;
 反对 2,613,1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31%;弃权 710,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8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488,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284%;反对 2,613,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6331%;弃权 710,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85%。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勇、周新宏、周晓清、赵瑜、王秋阳、李家新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80,646,043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184,5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15%;
 反对 2,547,2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60%;弃权 725,9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7,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615%;反对 2,547,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5.2443%;弃权 725,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65,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38%;
 反对 1,893,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32%;弃权 699,2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97,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057%;反对 1,893,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7647%;弃权 699,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9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石之恒和赵雨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