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6-004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持有的公司 70,000,000 股股票拟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9%,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通知,王忠军先生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知并经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拟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控股 本次被拍卖 占公司 为限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售股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原因
大股东及一 (股) 份比例 比例 及限 始时间 止时间
致行动人 售类
型
高管 2026 年 2026 年 北京市
王忠军 是 70,000,000 42.89% 2.52% 锁定 3 月 9 3 月 10 朝阳区 司法拍卖
股 日10时 日10时 人民法
院
2、股份拍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履行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及被拍卖的情况
1、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王忠军 163,200,000 5.88% 163,200,000 100% 5.88%
王忠磊 66,100,000 2.38% 66,100,000 100% 2.38%
合计 229,300,000 8.26% 229,300,000 100% 8.26%
注 1: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
378,953,362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
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量 合计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王忠军 163,200,000 5.88% 226,179,362 8.15%
王忠磊 66,100,000 2.38% 156,962 0.01%
合计 229,300,000 8.26% 226,336,324 8.16%
注 1:截至目前,王忠军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为 226,179,362 股(统计口径为截至目
前已拍卖过户完成及本次预计被拍卖的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的数量为准)。
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除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和其他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王忠军先生为公司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之外,王忠军先生和王忠磊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军先生和王忠磊先生没有被标记的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低,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没有在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况,所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实际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5、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6、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以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