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6-0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韩振兴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姚成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同意由赵平先生、吴思聪先生、高佩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平先生担任第七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赵平先生、孙建科先生、何保山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平先生担任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姚成岭先生、赵平先生、孙建科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姚成岭先生担任第七届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决策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吴思聪先生、赵平先生、韩振兴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思聪先生担任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韩振兴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韩振兴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邓文辉先生、余力航女士、张松波先生、饶伟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聘任邓文辉先生为公司的财务总监;聘任余力航女士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上述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其表决结果如下:
1、韩振兴先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邓文辉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余力航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张松波先生(副总经理),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饶伟先生(副总经理),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符流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符流霞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韩振兴,男,中国国籍,1989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14 年起就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至 2019 年担任湖北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至 2021 年担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银江智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振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 年 5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2024 年 9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
律处分、2025 年 4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2025 年 4 月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025 年 12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除以上处罚与惩戒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韩振兴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邓文辉,男,中国国籍,1990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至 2023 年期间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浙江欧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财务副总监,2024 年起至现在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邓文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余力航,女,中国国籍,1989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经理。
余力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余力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余力航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松波,男,中国国籍,1984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起就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松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松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饶伟,男,中国国籍,1984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起就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江苏银江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饶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饶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符流霞女士简历
符流霞,女,中国国籍,1985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 12 月至今在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证券事务主管。
截至公告日,符流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流霞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