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2 年 8 月)
序号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条款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1 第一条 (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第一条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文件,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由北京北陆药业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 定由北京北陆药业有限公司改制成
2 第二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 第二条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司”)。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密云区市场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110000004222500。 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017145R。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 2009 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该等股份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3 第三条 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 第三条 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该等股份均
的内资股。于 2009 年 10 月 30日在深圳 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购的内资股。公司于 2009 年 10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名称:
公司 中文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
4 第四条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BEILU 第四条 司
PharmaceuticalCo.,Ltd.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BEILU
PharmaceuticalCo.,Ltd.
5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
邮编:101500 号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6 第十二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条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新
增)
序号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条款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大容
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片剂、颗 粒剂、原料药(钆喷酸葡胺、瑞格列
料剂、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 奈、钆贝葡胺);自有房屋的物业管
注射剂、原料药(钆喷酸葡胺、碘海醇、 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格列美脲、瑞格列奈);自有房屋的物业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第十三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十四 及易制毒品);以下项目限沧州分公
7 条 以下项目限沧州分公司经营:中药前处 条 司经营: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原
理、中药提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料药(钆布醇、钆喷酸葡胺、瑞格列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奈);药用辅料(葡甲胺);生产化工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
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8 第二十 其中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收购 第二十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条 本公司的股份,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 三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规则》第十一章第六节的有关规定进行; 益所必需。
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十一章第九节的有关规定进行;因本条
第一款第(五)项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一章
第七节的有关规定进行。【删除】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第二十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 其他方式进行。
9 三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项规 (一)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定的方式进行。
序号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条款
公司持有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