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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3 深市 新宁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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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新宁物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4月11日、4月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新增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逾期银行贷款金额为15,492.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44%。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和《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目前因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事项,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但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自查,除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亏损14,000万元至亏损19,500万元。公司目前不存在应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出现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短期借款本金余额1.92亿元,长期借款本金余额0.40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1000万元),若公司未能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或制定可行的应对计划,银行贷款逾期金额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将面临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形以及资产被司法冻结的风险,各业务板块运营可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19年和2020年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新宁”)尚有因火灾事故作为被告引发的未决诉讼案件剩余4起、再审案件1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67,620,194.38元。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若上述诉讼案件出现对公司不利的判决结果,可能导致公司需进一步补充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从而加大公司2021年度亏损金额,以致公司出现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如公司出现202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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