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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特锐德: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于德翔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62,121,2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295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56,711,3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7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169,8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47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48,951,4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047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6,660,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6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875,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7%;

反对 5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7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584,6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6%;反对 5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994,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0%;
反对 5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 7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584,6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6%;反对 5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14,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0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04,1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1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
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678,4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786%;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
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678,4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86%;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
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678,4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86%;反对 962,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23,9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99%;
反对 2,815,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5%;弃权 8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4,0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11%;反对2,815,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648%;弃权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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