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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38 深市 鑫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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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唐开健、李正培、樊祥勇、赵婷婷、赵明健及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婷婷、赵明健、常伟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常伟、赵婷婷、赵明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