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7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8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F1003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 308,880,000.00 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772,506.5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2,772,506.5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694,580.77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 34,471,572.40
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92,223,008.37
加:以前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630,598.64
加:以前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6,062,789.86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2,771,314.23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69,399.61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收益 1,790,136.98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 44,069,416.9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961,433.8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2,955,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535,288.7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964,711.2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281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89,964,711.25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95,861.37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583,600.00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 74,565,511.34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8,311,461.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 2021 年 2 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应当承接原保荐机构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
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
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 385779061297 10,961,433.8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552982 -
合计 10,961,433.88
注 1:公司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552982”、可转债
募集资金账户“浙商银行新昌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3371020610120100093957”已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2023 年 12 月 27 日注销,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8110801011902795759 160,250,411.2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3371020610120100093957 0.00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