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9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11 月1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3,787,878,78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26,515,151.51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红预案披露后至分红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7,878,78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6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楼
咨询联系人:任女士
咨询电话:020-38122705
传真电话:020-3812274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