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祖名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5 万份予以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公司网站及公司宣传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祖名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祖名股份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7 日为授权日,
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72.00 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12.21 元/份。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4 年 6 月 1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祖名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44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72.00 万份,
授予人数 41 人,行权价格为 12.21 元/股。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祖名股份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六)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5,000 份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35.75 万份进行注销。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祖名股份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5,000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2024 年-2025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 年营业收入/2023 年营业收入-
1)+(2025 年营业收入/2023 年营业收入-1)]×100%。
鉴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40 名激励对象的 35.7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对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0.5 万份股票期权,及第
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35.75 万份进行注销,合计共需注销 36.25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5,000份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35.75万份进行注销。
五、律师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涉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