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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彩虹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 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202.42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思贝,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5年7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量、繁简程度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报价确定,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O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合计30万元。服务期限三年,业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评合格续签服务协议,考评不合格终止或解除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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