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923,314.35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783,576,636.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84,852.86元,减去已分配红利28,880,685.87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31,134,411.6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8,298,835.09元。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008,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054,519.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8,403,287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239,411,50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
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