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柏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287,49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6,63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8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391,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8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07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3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7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28%;反对3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54%;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陈国汉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祝悦、李方达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