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3008 深市 开普检测


首页 公告 开普检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开普检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3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6 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含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变更前述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述的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动终止,被本议案所述投资额度及期限替代。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经营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变更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