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1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23-00014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55,360.6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1,459,112.0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145,911.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5,290,955.17 元,减去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中期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76,000,000.00 元,202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0,604,156.01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000,000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包括 2024 年度中期及 2024 年第三季度已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04,00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1.56%,占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29.66%;2024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及股份回购金额均为 0。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4,000,000.00 24,000,000.00 4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5,555,360.64 58,791,679.21 69,009,156.89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07,676,829.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50,604,156.0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68,00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1,118,732.2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68,000,00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 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