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4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人员重叠,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形),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8,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因首次授予的2名、预留授予的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已离职,公司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1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86元/股。
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的27,810股,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的22,370股进行回购注销,合计50,18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8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6,798,300股减少为176,720,000股。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二)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邮
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2 年 4 月 20 日,公
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10.73 元/份调整为 10.63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 元/股调
整为 5.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1,113,300.00 份,行权价格为 10.63 元/份,期权简称为天元 JLC1,期权代码为037244。
(八)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2,700.00 股,授予价格为 5.86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年 6 月 20 日。
(九)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十)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 1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0,740.00 股,授予价格为 5.86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年 3 月 24 日。
(十一)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向 3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82,660.00 份,行权价格为 10.63 元/份,期权简称为天元 JLC2,期权代码为037339。
(十二)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3,080 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2,060 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六)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七)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300 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做处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120 股①。
2、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
①离职统计期间: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即公司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次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议本次事项之日止,下同。
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指标和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净利润目标值 6000 万 8000 万 1 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2-2024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指标和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净利润目标值 8000 万 1 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3-2024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当 A<80%时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