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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及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
 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含 4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产品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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