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8.22 元,募集资金
合计 41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599,035.2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
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9 月 14 日
“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利息收入 置换前期自筹 余额
资金投入 本期支出 手续费
234,140,291.70 3,757,121.11 58,088,331.74 2,325.65 179,806,755.42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利息收入 置换前期自筹 余额
资金投入 本期支出 手续费
179,806,755.42 2,238,560.13 40,257,835.76 2,369.31 141,785,110.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 年 10 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
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 余额
形式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140501645308
股份有限公司 00000532 活期 4,188.16 4,188.16
长治南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351905924110 活期 83,002,124.00 11,565,995.23 94,568,119.23
有限公司太原 105 大额定期
平阳路支行 存单 10,000,000.00 10,000,000.00
活期 1,212,803.09 1,212,803.09
交通银行股份 143143789013 保本结构 26,000,000.00 26,000,000.00
有限公司长治 000182992 性存款
分行 大额定期 10,000,000.00 10,000,000.00
存单
合计 — — 129,002,124.00 12,782,986.48 141,785,110.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 2,238,560.13 元,其中
活期利息收入 1,102,981.78 元,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入 544,709.48 元,国债
逆回购收益 590,868.8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
性存款的份额为 26,000,000.00 元,签约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蕴通财富”7 天周期型结构性存款(二元看跌),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2025 年 1 月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入大额定期存单的金额为 20,000,000.00元,其中购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 10,000,000.00 元,于2025 年 1 月到期,购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
10,000,000.00 元,于 2025 年 6 月到期。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1,785,110.48 元(含累计实
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 26,000,000.00 元用于保本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 元用于大额定期存单,95,785,110.48 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